中国“虾类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

中国“虾类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

一、中国“虾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周杏[1](2016)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保护研究 ——基于反倾销措施的理论探讨》文中研究指明加入WTO以来,中国农产品市场逐步开放,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对国内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差距越来越大,自2004年起,中国农业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的平稳发展造成了较大的挑战。由于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各个国家都对农产品国际贸易设置了不同的保护措施。其中,反倾销是抵制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有效手段。按照WTO反倾销规则,自提交调查申请起,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可以有2年以上的调查时间,这就给当事国一定的缓冲时间用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以及采取其它措施,通过提升竞争力来到应对国际低价产品的冲击。在当前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逐年扩大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如何运用反倾销手段,有效保护国内农业市场,防止国内农业生产受到不公平竞争,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运用反倾销理论,在研究国际和国内农产品反倾销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国外对中国存在倾销现象的马铃薯淀粉,以及可能存在倾销的大豆等进口农产品进行实证考察。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当前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都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中国农产品屡屡受到国外反倾销制裁。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对国外农产品反倾销数量少、起步时间晚、征收反倾销税率低,因此,中国农产品对外反倾销实践仍然很不成熟。(2)本文通过对存在倾销现象的进口大豆进行实证考察,研究发现,进口美国大豆在补贴政策的支持下低价出口到中国,出口CIF价格与美国国内现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常运输费用,同时使中国国内产业利益受损。本文的研究证明,美国大豆是以“非正常价值”向中国倾销大豆,导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大豆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掠夺性倾销。中国政府及有关行业组织应予以高度关注。(3)本文对中国主动发起的农产品反倾销第一案——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比分析进口欧盟马铃薯淀粉实施反倾销措施前后的产业状况,发现实施反倾销措施后国内一系列经济指标均得到好转,证明中国使用反倾销手段取得了积极效果。因此,中国要积极利用反倾销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促进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4)中国当前农产品反倾销实践中存在缺乏反倾销预警机制、反倾销主体反倾销法律意识缺失、反倾销法规存在缺陷、行业协会没有发挥作用、反倾销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有效利用反倾销的有力武器,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应尽早设立预警机制、提升国民反倾销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强农业抵御倾销的能力。

单纪峰[2](2010)在《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欧盟无论在反倾销法的制定还是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上,都比较成熟,在世界贸易体系中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同时欧盟也是世界上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制裁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本文以着名的打火机反倾销案为主线,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直观阐述欧盟反倾销法中的损害认定、公共利益条款、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的具体规定。同时又针对打火机反倾销案中中方的具体应诉策略指出了在应对欧盟反倾销时我国企业在进行无损害抗辩、利用欧盟公共利益条款、有效应对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的问卷调查和实地核查、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等具体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应该采取的策略。通过对打火机反倾销案的剖析,明显可以发现欧盟方面的欧洲打火机制造商协会代表着整个欧盟打火机生产商的利益,他推动了CR(Children Resistence Law)法案(以下简称CR法案)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欧委会获得通过,同时又以原告的身份向欧委会起诉中国打火机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对于中国方面而言,温州烟具行业协会则代表中国打火机生产商的利益,他以被告的身份进行应诉。本文通过阐述欧洲打火机制造商协会和温州烟具行业协会“矛与盾”的较量,阐释了行业协会在协调内部会员企业利益、整合行业资源并形成合力、发起诉讼和应对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还分析了打火机反倾销案中所暴露出的中国在外贸体制中的薄弱之处,在宏观上从行业协会的完善、外贸法制建设和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三个方面阐释了如何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的问题。

陈芝梦[3](2009)在《水产行业全国联动应对“日落复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金融危机致使世界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我国对虾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各种贸易摩擦形势更加严峻。同时输美对虾反倾销案将于今年底进行"日落复审",为积极

燕雪梅[4](2008)在《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歧视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美贸易的迅速发展,两国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升温,美国对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政策,这些贸易政策已经严重影响到两国之间的贸易,对双边贸易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本文以新贸易保护主义为理论依据,基于贸易保护的视角,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国别分析和系统分析相呼应的研究方法,论证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是具有歧视性的。歧视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是重商主义、幼稚工业保护主义等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而美国对华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是以这些贸易保护理论为理论依据的;本文分别从美国对我国的进口贸易政策和出口贸易政策两个方面论证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歧视性:在进口贸易政策方面,主要是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条款等具体贸易措施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大量事实、数据的分析,并与其他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得出了美国对我国进口贸易政策是具有歧视性的;在出口贸易政策方面,美国对我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和美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同样对我国具有歧视性;而且,据现状看来,美国不会放弃对我国实施歧视性的贸易政策;日本当年是通过规范进出口秩序、扩大对外投资、出口多元化等方式来应对美日贸易摩擦的,借鉴日本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应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国内相关法律规范,为企业创造条件,倡导出口市场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国内行业协会的作用,以规避美国对华歧视性的贸易政策;在应对美国歧视性贸易政策时,应该积极应诉,加强政府的力量,并结成企业联盟,进而维护我国企业的权利。研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歧视性,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我国在外贸实践中成功规避和应对美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以及中美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王宏[5](2008)在《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达成以前,国际反倾销法并没有对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设置任何期限,是否终止、何时终止反倾销措施成为各成员方自由裁量的范畴,这就使得反倾销措施被无限延长,从而对于国际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同意引入日落复审条款。日落复审的裁定直接关系到反倾销税征收的最终期限,也在客观上决定了反倾销措施的强度和效果。但日落复审规则仍不完备,仍然可以成为延续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的重要手段,这使得日落规则成为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限制了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自由贸易体制中的缓冲,为遭受歧视性价格冲击的成员方国内市场提供了临时性的保护。论文首先对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脉络作了疏理,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并将其与其它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加以比较分析。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是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一种,区别于行政复议制度、反倾销行政调查制度以及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也不同于反倾销其它行政复审制度。论文接着分析了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实体性规则,对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范围和裁定作了阐释。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可以分为基本主体和其它主体,基本主体是指具体负责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主管机关,而其它主体在日落复审中则是起到了协调配合的作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范围包含反倾销税令和价格承诺。反倾销税令的发布必须建立在以前裁决的基础上,一般是根据终裁决定作出。价格承诺是指进口成员方主管机构在经过调查并作出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均存在的肯定性初裁后,被指控倾销产品的生产者和出口商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从1994《反倾销协定》第8条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来看,价格承诺显然不同于征收反倾销税,两者在性质、效力、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时,根据该协定第11.3条的规定,日落复审的内容同样适用于价格承诺,价格承诺协议通常应在期满5年后终止。日落复审中的“可能性裁定”与原始调查中的裁定并不相同。裁定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即“可能性裁定”是日落复审裁定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倾销或损害继续或重现的依据。“可能性裁定”是一个预期裁定,要求主管机关必须对假设终止反倾销税后倾销或损害是否会再度发生作出预测,并根据预测作出裁定。原始反倾销调查中,主管机关需要根据已取得的证据材料证明倾销造成了损害的事实,才能确定倾销成立。而在日落复审中,只要证明了撤销反倾销措施后存在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就可以决定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可能性裁定”可以分为“倾销可能性裁定”和“损害可能性裁定”两种。日落复审“可能性裁定”需要考量的因素非常多且各成员方的做法各不相同。除此之外,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中还存在特殊情形下的裁定,当利害关系人弃权或不合作,或者出口商有规避行为时,主管机关可以依据特殊规则作出裁定。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规则相当重要。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主要包括启动、申请、信息收集、调查、期限以及证据规则。1994《反倾销协定》第11.3条关于反倾销日落复审启动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了各成员方的不同理解和做法。相较欧美及我国的规定,美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启动方式最为特殊,不仅区别于其它各成员方,而且也不同于美国的其它行政复审制度。更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启动方式显然与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不同。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人的范围与其它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申请人范围并不一致。在WTO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请规则上,有权提起日落复审申请的主体是“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但是什么是“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各成员方理解各异。比较欧美对申请的时间和申请书内容的规定,可以看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人——“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其范围应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范围严格一致。尽管在反倾销调查中,大部分收集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的来源,但是反倾销法中的“信息”与“证据”并不能完全等同,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成为证据,应当与证据相区分。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规则上,将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方式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调查方式相对比,发现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方式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调查方式是一致的。在期限规则上,反倾销税的征收在届满5年后即应当自动终止。然而在日落复审中,这一期限又存在着例外情形,5年的期限有可能被延长。实际上,日落复审中规定的5年反倾销税征收期限并非是实质意义上的反倾销税征收最终期限。由于缺乏统一的日落复审程序中的具体执行期限的规定,欧美中的具体做法表明:何时取消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属于各成员方自由裁量的范畴。反倾销日落复审和反倾销调查对证据规则应有同样的要求,在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查时,都要求其提供“充分的证据”。在日落复审中运用的证据标准一般要比原始调查中规定的低,日落复审只需证明一种可能性就可以了,它的裁定是预测性的,只要有证据支持一种合理判断就能够作出裁定。另外,主管机关自行发起的调查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发起的调查在证据上的要求并不一致。在自行发起的调查情况下,要求主管机关提供正当的、充分的证据,而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发起的调查中只要求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的证据但并不要求其证明其证据的正当性。复审与原始调查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不能简单地将适用于原始调查的规则挪用于复审。此外,在日落复审之中,无论是主管机关、申请人还是利害关系人都负有一定的提供证据的证明责任。在特殊情形下,主管机关可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规则作出裁决,这一规则下的证据有特殊的规定。论文最后对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目前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和现行规则存在着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在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给出了立法建议和具体对策。

康伟,郑艳洁,张美艳[6](2007)在《针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的预防性攻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采取哪些对策,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反倾销给我国外贸带来的伤害。本文针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的预防性攻略的主题进行初步探讨,防患于未然,争取从各方面加以预防,让出口企业尽量不要卷入反倾销旋涡,并从前提、基础、治标之举、辅助措施几方面加以论述。

张玫[7](2007)在《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世界水产品生产与出口第一大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水产品产量不断增长,一直居世界首位。2002年中国水产品出口额首次超过泰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水产品出口国,直到2006年仍然保持这一优势地位。但中国在水产品生产量与出口额上的绝对优势并不等于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从现实情况看,中国水产品生产与出口还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因素,诸如:养殖生产基础条件较差、配套程度不高、药物和有害物残留超标,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等等。这些因素不仅影响水产品的质量水平的提高、限制我国水产品生产资源优势的发挥,也使我国水产品出口受进口国不断升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中国水产品要想在未来国际市场上获得发展机遇,需要从依靠资源比较优势转向全面提高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上。因此,全面地对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探讨提升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途径与措施十分必要。本文综合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大量搜集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主要成果如下:(1)对世界及中国水产品生产与贸易的状况特点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世界水产品产量增长迅速,主要依赖于养殖产量的增长;中国养殖水产品产量已占世界产量半数以上;中国水产品生产和出口贸易在世界水产品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出口额多年连续居世界第一位,进口额也逐渐增长,其增长速度超过了出口;2002年以来中国水产品出口平均价格有所增长,深加工品比重逐渐提高对其起到重要作用。(2)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评价结果表明,从出口业绩上看,无论是分种类还是总体上考察,中国水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水产品竞争实力上看,中国水产品出口平均价格与其他主要出口国相比不低,但分种类价格在主要出口市场上处于中低水平,反映出我国水产品属“中低档货”的现状;对质量升级指数计算结果表明,中国水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3)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从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一是从中国签订的相关国际协议来分析。结论是:加入WTO后进口关税的降低,不仅不会对我国国内水产品市场带来冲击,而且会促进我国水产品加工业降低生产成本,原因在于进口水产品中大多数是价格相对价廉的加工原料或养殖饲料;技术性贸易壁垒虽是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但“倒逼机制”对我国水产品质量的提高也起到促进作用;中国与日本、韩国与越南渔业协定的实施,直接减少我国近海捕捞范围,减少加工原料的供应,使水产加工业原料上更加依赖进口;国际渔业补贴的改革趋势有利于我国水产品出口公平贸易。二是基于波特模型,对国内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水产品生产拥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与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具有生产成本上的优势;相关产业的发展制约着水产业的发展;目前国内外水产品消费偏好差异大,不能促进水产品竞争力提升;水产加工业的企业规模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竞争力影响最大,其次是水产加工业的资本密集度,第三是利用外资。(4)探讨了提升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措施,主要包括:积极调整海洋捕捞和养殖生产结构,合理利用可养水面;加强水产品生产的监管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强行业协会作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多方着手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政府加强对渔业生产的补贴。本文主要创新点是:从产品出口业绩与产品出口实力两个方面入手,构建水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用于中国水产品竞争力的实际测定;设计了水产品质量竞争力评价指标,得出中国主要水产品在主要出口销售市场上的质量竞争力有所提高的结论;首次将灰色关联分析法运用于相关因素对我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定量研究,得出的结果是:水产加工业的企业规模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竞争力影响最大,其次是水产加工业的资本密集度,第三是利用外资。

张娟[8](2007)在《入世5年:我们改变了什么?》文中提出掐指算来,中国加入WTO已经5年了。5年来,人民币升值、很多人买了房、很多人喝上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洋酒、吃到了来自异国的美食……一切,似乎都超越了我们的想象。不仅如此,连国际市场“打个喷嚏”,普通市民也有了切身感受:国际油价走高,国内油价迅速跟进,坐出租车、坐飞机随行就市;国际金价大幅震荡,金银首饰价格跟着几起几落……加入WTO后,政府定价比重越来越小,与市场“接轨”更直接也更迅速了。

本版编辑[9](2006)在《入世已五年,巨变悄然间》文中研究表明2006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周年。5年来,中国紧紧抓住入世的机遇,把冲击降低到最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阳光政务蔚然成风,规则意识深入人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实践证明,中央做出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车晓蕙,李嘉[10](2006)在《中国企业已走向成熟》文中研究表明本报讯:面对层出不穷的贸易摩擦,从最初的“不知所措”,甚至无人应诉,到逐步学会应用世贸规则,结成联盟应对贸易摩擦,加入世贸组织5年来,真实的变化发生在中国企业身上。 2002年初,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才两个月,最具中国特

二、中国“虾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虾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产品贸易保护研究 ——基于反倾销措施的理论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关于反倾销的研究
        1.3.2 倾销与反倾销的博弈研究
        1.3.3 文献述评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框架
    1.6 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7 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2. 倾销的定义与理论分析
    2.1 倾销的经济学定义
    2.2 反倾销立法的演进
    2.3. 反倾销理论分析
        2.3.1 倾销的经济学效应
        2.3.2 反倾销的经济学效应
    2.4 反倾销的博弈分析
        2.4.1 非合作一次性博弈
        2.4.2 完全信息市场下的反倾销博弈
        2.4.3 不完全信息下企业反倾销动态博弈
        2.4.4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完美贝叶斯均衡博弈
    2.5 小结
3. 国际农产品贸易反倾销
    3.1 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反倾销状况
    3.2 国际农产品反倾销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3.2.1 美国反倾销实践
        3.2.2 加拿大反倾销实践
        3.2.3 印度反倾销实践
        3.2.4 国外反倾销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3.3 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反倾销典型案例
    3.4 小结
4 中国农产品反倾销分析
    4.1 农产品进出口现状
    4.2 中国遭受农产品反倾销现状
    4.3 中国农产品反倾销现状
    4.4 小结
5 中国进口农产品存在倾销现象的实证考察
    5.1 中国进口大豆价格与成本的比较分析
        5.1.1 中美大豆成本比较
        5.1.2 美国出口价格
        5.1.3 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5.2 中国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实证考察
        5.2.1 反倾销前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倾销及其影响
        5.2.2 反倾销后的实施效果
    5.3 小结
6 中国农产品反倾销存在的问题
    6.1 缺乏反倾销预警机制
    6.2 反倾销主体法律意识缺失
    6.3 反倾销法规存在缺陷
    6.4 行业协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6.5 反倾销力度不够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研究结论
    7.2 中国对外农产品反倾销的对策
        7.2.1 设立预警机制
        7.2.2 提升国民反倾销意识
        7.2.3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7.2.4 增强农业抵御倾销的能力
致谢
参考文献

(2)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导论
一、欧盟反倾销的三个基本制度
    (一) 关于损害
    (二) 欧盟公共利益条款
    (三) 欧盟市场经济地位标准
二、应对欧盟反倾销诉讼策略
    (一) 应对欧盟行会的发起策略
    (二) 无损害抗辩策略
    (三) 利用公共利益条款之策略
    (四) 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之策略
三、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
    (一) 行会的改进与完善
    (二) 加强对外贸易的法制建设
    (三)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4)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歧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1.2.1 国外相关论题研究概况
        1.2.2 国内相关论题研究概况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4.1 本文的研究方法
        1.4.2 本文的创新点
第2章 歧视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2.1 重商主义理论
    2.2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2.3 超保护贸易理论
    2.4 新贸易保护理论
第3章 美国对华进口贸易政策的歧视性研究
    3.1 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
        3.1.1 美国对华反倾销政策的法律依据
        3.1.2 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实证研究
    3.2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歧视性
        3.2.1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法律依据
        3.2.2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歧视性
    3.3 美国对华实施保障措施和特保条款的歧视性
        3.3.1 美国对华实施保障措施的法律依据
        3.3.2 美国对华实施保障措施与特保条款的歧视性
    3.4 美国对华其他进口贸易政策的歧视性
        3.4.1 美国运用“301 条款”对我国的歧视性
        3.4.2 美国运用“337 条款”对我国的歧视性
第4章 美国对华出口贸易政策的歧视性研究
    4.1 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的歧视性
        4.1.1 美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制度
        4.1.2 美国对我国出口管制的歧视性
    4.2 美国农业出口补贴政策对我国的歧视性
        4.2.1 美国农业补贴相关政策
        4.2.2 美国农业出口补贴政策对我国的歧视性
第5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5.1 结论
        5.1.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结论
        5.1.2 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展望
    5.2 政策建议
        5.2.1 规避美国对华歧视性贸易政策的建议
        5.2.2 应对美国对华歧视性贸易政策的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5)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导论
    第一节 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
        一、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含义
        二、反倾销行政复审与行政复议
        三、反倾销行政复审与反倾销行政调查
        四、反倾销行政复审与司法审查
    第二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历史沿革
        一、GATT 第6 条的立法精神
        二、1979 年《反倾销守则》第7 条、第9 条
        三、1994 年《反倾销协议》第11 条
    第三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
        一、反倾销日落复审规则
        二、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
    第四节 日落复审制度与其他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比较
        一、日落复审与期中复审
        二、日落复审与新出口商复审
第二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
    第一节 基本主体
        一、日落复审主管机关与原审主管机关
        二、日落复审主管机关的性质
        三、欧美中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基本主体
    第二节 其它主体
        一、基本主体与其它主体的关系
        二、欧美中日落复审的其它主体
第三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范围
    第一节 反倾销税令
        一、反倾销税征收的一般原则
        二、追溯征收
        三、预期征收
    第二节 价格承诺
        一、价格承诺的含义
        二、价格承诺的一般规则
        三、价格承诺的复审特殊规则
第四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裁定
    第一节 关于日落复审裁定的一般依据
        一、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则
        二、美国规则
        三、欧共体规则
        四、中国规则
    第二节 倾销可能性裁定
        一、倾销幅度计算
        二、微量倾销
        三、倾销可能性裁定结果
    第三节 损害可能性裁定
        一、损害可能性标准
        二、可能性裁定依据的时间范围
        三、损害可能性裁定考虑因素
        四、累积评估
    第四节 特殊情况下的裁定
        一、弃权或不合作
        二、基于规避决定的裁定
第五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
    第一节 启动
        一、启动的方式
        二、启动的时间
    第二节 申请
        一、申请的资格
        二、申请的时间
        三、申请书的内容
    第三节 信息收集
        一、复审中“信息”一词的理解
        二、信息的收集范围
    第四节 调查
        一、问卷调查
        二、实地核查
        三、听证会
        四、资料的披露与保密
    第五节 期限
        一、终止最终反倾销税令或中止协议的期限
        二、区分回复的特殊复审执行期限
        三、单一程序的复审执行期限
    第六节 证据
        一、证实复审必要性的证据标准
        二、证据的范围
        三、证明责任
        四、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第六章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与趋势
    第一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一、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二、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第二节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
        一、历史演进
        二、现行主要规则
        三、存在缺陷
    第三节 我国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实践
        一、我国对原产于加拿大等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简析
        二、我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简析
    第四节 完善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生成模式
        二、加强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设计
    第五节 应对国外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具体对策
        一、政府应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
        二、各方应关注国外日落复审动态,适时介入相关程序
        三、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四、企业应善于申请运用日落复审制度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附表
后记

(7)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言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 研究的背景
        (二)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 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动态
        (二) 国内对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三) 论文框架结构
    四、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一) 主要创新点
        (二) 不足之处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评价指标体系
    一、比较优势理论
        (一) 外生比较优势理论
        (二) 内生比较优势理论
        (三) 动态比较优势理论
    二、竞争优势理论
    三、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 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回顾与评述
        (二) 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三)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与说明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世界及中国水产品生产与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一、世界水产品生产与贸易发展概况
        (一) 世界水产品生产发展概况
        (二) 世界水产品贸易的特点
    二、中国水产品生产与贸易发展概况
        (一) 中国水产品生产发展概况
        (二) 中国水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规模
        (三) 中国水产品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
        (四) 中国水产品对外贸易的产品结构分析
        (五) 中国出口水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化
    三、中国水产品生产与贸易的国际地位
        (一) 中国水产品生产的国际地位
        (二) 中国水产品对外贸易的国际地位
    四、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业绩评价
    一、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总体评价:基于固定市场份额模型
    二、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结构变化
        (一) 国际市场占有率变动趋势分析
        (二)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变化
        (三) 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化
    三、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比较
        (一) 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国际比较
        (二)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国际比较
        (三) 贸易竞争指数的国际比较
    四、中国水产品在主要出口市场上国际竞争力比较
        (一) 日本市场的竞争对手比较
        (二) 美国市场的竞争对手比较
        (三) 韩国市场的竞争对手比较
        (四) 欧盟市场的竞争对手比较
    五、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实力评价
    一、中国水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评价
        (一) 中国水产品在日本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二) 中国水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三) 中国水产品在韩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四) 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二、中国水产品的质量竞争力评价
        (一) 水产品质量评价指标的确定
        (二) 中国水产品在日本市场的质量升级指数
        (三) 中国水产品在美国市场的质量升级指数
        (四) 中国水产品在韩国市场的质量升级指数
        (五) 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的质量升级指数
    三、本章小结
第六章 有关国际协议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竟争力的影响
    一、WTO有关水产品贸易的主要协议及其影响
        (一)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二) 反倾销协议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三) 关税税率调整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二、渔业协定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
        (一) 渔业协定签定的背景
        (二) 中日、中韩和中越渔业协定
        (三) 各协定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三、国际渔业补贴规则对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一) 国际渔业补贴规则
        (二) 渔业补贴主要观点及可能趋势
        (三) 国际渔业补贴改革的影响
    四、本章小结
第七章 影响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国内因素
    一、水产品生产要素条件
        (一) 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
        (二) 生产成本:以罗非鱼为例
    二、相关产业发展水平
        (一) 国内水产饲料工业发展滞后,水产饲料短缺
        (二) 水产品包装滞后,制约着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三) 渔业信息化水平低下,造成资源浪费大
    三、国内需求条件:基于对杭州市消费者的调查分析
        (一) 水产品国内需求量呈持续增长态势
        (二) 水产品消费以常规品种为主,但高档水产品消费趋于增加
        (三) 购买方式以鲜活产品为主
        (四) 消费者普遍注重水产品的质量问题
    四、水产加工业
        (一) 中国水产加工业发展的现状特点
        (二) 中国水产加工业国际竞争力的灰色灰联分析
        (三) 计算结果
    五、本章小结
第八章 提升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 积极调整海洋捕捞和养殖生产结构,合理利用可养水面
    (二) 加强水产品生产的监管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
    (三)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四) 增强行业协会作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五) 加大水产科研力度,不断提高水产品的科技含量
    (六) 采取多种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七) 合理利用WTO规则,政府加强对渔业生产的补贴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附录2: 杭州市居民水产品消费情况调查问卷

四、中国“虾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产品贸易保护研究 ——基于反倾销措施的理论探讨[D]. 周杏. 华南农业大学, 2016(03)
  • [2]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策略研究[D]. 单纪峰. 吉林大学, 2010(09)
  • [3]水产行业全国联动应对“日落复审”[J]. 陈芝梦. 内陆水产, 2009(07)
  • [4]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歧视性研究[D]. 燕雪梅. 天津财经大学, 2008(08)
  • [5]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D]. 王宏. 苏州大学, 2008(03)
  • [6]针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的预防性攻略[J]. 康伟,郑艳洁,张美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4)
  • [7]中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D]. 张玫. 华中农业大学, 2007(02)
  • [8]入世5年:我们改变了什么?[J]. 张娟. 国际市场, 2007(02)
  • [9]入世已五年,巨变悄然间[N]. 本版编辑. 新华每日电讯, 2006
  • [10]中国企业已走向成熟[N]. 车晓蕙,李嘉. 民营经济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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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虾类联盟”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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