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传统图书馆的创新服务

网络环境下传统图书馆的创新服务

一、传统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的创新服务(论文文献综述)

师美然[1](2021)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网络环境下,随着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图书馆也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的服务管理。给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革新了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工作理念。高校图书馆要想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现代学生的阅读需求,就必须抓住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服务特点,创新服务模式,才能提升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满足现代读者的阅读需求,促进高校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

王文平[2](2021)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方法探索》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网络环境下的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特点出发,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方法。

都宜[3](2021)在《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面临着机遇与困境,现有的图书馆管理模式,已然无法契合现代化需求,对其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网络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图书馆资源缺乏竞争力、图书馆工作人员思想落后、图书馆服务难度增大、图书馆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均非常突出。因此,文章对网络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探索,从图书馆资源管理创新、图书馆馆员管理创新、图书馆服务管理创新及图书馆安全管理创新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供参考。

朝木日力格[4](2021)在《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公共数字图书馆在数字化建设中不论是在信息资源的占有还是在公益性地位以及国家信息战略的支持上都是有优势的,并且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凭借其优势成为这一股数字化浪潮的佼佼者。公共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作品进行数字化导致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不谨慎侵犯到作者的相关权利,因而成为着作权人发难的对象。公共数字图书馆一方面需要运行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应对着作权的权利挤压,所以需要着作权限制制度进行缓和,平衡各方利益。但是现有着作权限制制度在数字环境下已经无法满足公共数字图书馆的需求。在现行《着作权法》背景下,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呈现出举步难行的困境。《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但是没有突破性的改动,不足以解决数字环境下的侵权问题。基于以上原因的考虑,本文旨在解决数字环境下,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的着作权限制制度问题。在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不适用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主要体现在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在立法上,由于立法的完善与数字技术的发展无法达成同步导致现有的着作权限制制度在数字环境下发挥不出其制度本身的优势。在司法上,由于着作权限制制度的滞后性,有关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纠纷问题也是接连不断的出现。解决这一问题时首先要厘清着作权限制制度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其实是互相依赖、促进与协调的关系,由此证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中需要着作权限制制度的规范。但是数字环境下现有的着作权限制制度的滞后性导致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有了一定的阻碍,所以最后对如何完善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提出建议,目的是为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其避免不必要的侵权风险。

罗艺[5](2021)在《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文中认为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助力社会知识体系的不断解构与重塑。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素养需求与结构面临新的变革契机。信息素养成为技术变革背景下大学生社会化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布拉格宣言》、《亚历山大宣言》等国际性纲要文件彰显着信息素养的时代意义,并将信息素养纳入系统的教育计划之中,无容置疑凸显了信息素养在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目前,我国大学生网络话语失范、信息安全意识薄弱等现象频现,其在应对技术变革层面胜任力明显不足。为此,本研究尝试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探究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相关议题。参照美国、欧盟等陆续推出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本研究较为认同信息素养即能力这一概念,并将大学生信息素养界定为大学生发展中所应该具备的信息理解、选择、运用、评价、反思、创造能力。基于对境脉理论和学习者特征理论的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理论视角,本文从个人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教育支持维度来分析大学生信息素养的实际状况、困境表征及教育支持路径。首先,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调研、教育比较、案例研究等研究方法,设计和验证了大学生信息素养测量指标体系,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六个省份12所大学近24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而对60余名大学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大学生进行深度访谈。其次,结合大学生信息素养构成和教育支持的相关维度,构建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间的结构方程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的实施构想,注重将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相结合,力求在分析问题时使得两者互为补充、相互验证。研究发现,在信息素养现状方面,我国大学生信息素养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且教育成效不显着,具体存在的六个方面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受信息影响大但规范意识较弱;大学生信息依赖性强但选择能力较弱;大学生信息获取以网络为主但工具运用能力较弱;大学生接收信息质量参差且评价辨识能力较弱;大学生信息反思意识不强且反思行为较少;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不足且缺乏主动性等。在信息素养影响因素方面,研究者进一步分析提出个人特质和外部环境两大教育支持影响因素,个人特质具体是指信息行为极易受到个人特质影响,且不易受大学教育影响而转变;外部环境则囊括大学、网络、社会三方,主要面临以下现实问题:大学对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不足;专业师资缺乏;相应教育项目和举措不完善;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未在网络环境中得到充分重视;缺乏系统性成效评估体制机制;社会环境对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尚未形成良好的氛围等。基于以上发现,归纳得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四项实然困境:其一,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理念滞后;其二,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不足;其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多元主体缺失;其四,大学生信息素养政策大学供给匮乏。立足现状和问题,本研究提出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教育支持三个原则构想,分别为“教育模式的个性化与精准化原则”、“教育环境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原则”、“教育环境的系统化与长效性原则”,同时从大学生个体、大学本身、政府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出发,遵循微观到宏观、外促到到内生、泛化到专业、单主体到全育人的基本思路,提出构建“以内生为核心、大学为重点、网络为依托、全社会共同参与”四位一体的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想四条实施路径,以期能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机制创新提供价值参考。

罗艺[6](2021)在《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文中认为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助力社会知识体系的不断解构与重塑。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素养需求与结构面临新的变革契机。信息素养成为技术变革背景下大学生社会化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布拉格宣言》、《亚历山大宣言》等国际性纲要文件彰显着信息素养的时代意义,并将信息素养纳入系统的教育计划之中,无容置疑凸显了信息素养在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目前,我国大学生网络话语失范、信息安全意识薄弱等现象频现,其在应对技术变革层面胜任力明显不足。为此,本研究尝试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探究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相关议题。参照美国、欧盟等陆续推出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本研究较为认同信息素养即能力这一概念,并将大学生信息素养界定为大学生发展中所应该具备的信息理解、选择、运用、评价、反思、创造能力。基于对境脉理论和学习者特征理论的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理论视角,本文从个人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教育支持维度来分析大学生信息素养的实际状况、困境表征及教育支持路径。首先,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调研、教育比较、案例研究等研究方法,设计和验证了大学生信息素养测量指标体系,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六个省份12所大学近24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而对60余名大学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大学生进行深度访谈。其次,结合大学生信息素养构成和教育支持的相关维度,构建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间的结构方程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的实施构想,注重将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相结合,力求在分析问题时使得两者互为补充、相互验证。研究发现,在信息素养现状方面,我国大学生信息素养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且教育成效不显着,具体存在的六个方面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受信息影响大但规范意识较弱;大学生信息依赖性强但选择能力较弱;大学生信息获取以网络为主但工具运用能力较弱;大学生接收信息质量参差且评价辨识能力较弱;大学生信息反思意识不强且反思行为较少;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不足且缺乏主动性等。在信息素养影响因素方面,研究者进一步分析提出个人特质和外部环境两大教育支持影响因素,个人特质具体是指信息行为极易受到个人特质影响,且不易受大学教育影响而转变;外部环境则囊括大学、网络、社会三方,主要面临以下现实问题:大学对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不足;专业师资缺乏;相应教育项目和举措不完善;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未在网络环境中得到充分重视;缺乏系统性成效评估体制机制;社会环境对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尚未形成良好的氛围等。基于以上发现,归纳得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四项实然困境:其一,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理念滞后;其二,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不足;其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多元主体缺失;其四,大学生信息素养政策大学供给匮乏。立足现状和问题,本研究提出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教育支持三个原则构想,分别为“教育模式的个性化与精准化原则”、“教育环境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原则”、“教育环境的系统化与长效性原则”,同时从大学生个体、大学本身、政府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出发,遵循微观到宏观、外促到到内生、泛化到专业、单主体到全育人的基本思路,提出构建“以内生为核心、大学为重点、网络为依托、全社会共同参与”四位一体的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想四条实施路径,以期能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机制创新提供价值参考。

沈悦彤[7](2021)在《关于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图书馆最重要的功能是为读者提供海量的图书资源和资料文献,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电子书籍、多媒体文献也在不断扩充着现代图书馆的图书资源储备,为图书馆提供了更多的个性化阅读方式。在网络环境下,现代图书馆体现出便捷高效的特征,大大提高了读者查阅知识的速度,也提升了知识作为信息资源的传播速度。少儿图书馆面对的对象是少年儿童,这一点和普通的公共图书馆有所不同。因此,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之下,我们有必要对于少儿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进行一定的思考,让少儿图书馆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在网络环境下为少儿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文围绕着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展开论述,希望能为少儿图书馆读者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谢尚均[8](2021)在《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微信图书馆被普遍的接受和应用,微信图书馆提供的各项信息服务离不开大数据的信息挖掘技术与整合技术,与传统图书馆相比,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通过网络技术能够被更加方便地搜集和更广泛、快速地传播,用户信息曝光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此外,大数据时代下侵犯用户隐私权益的特征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增加了微信图书馆保护用户隐私权益的难度。因此,微信图书馆在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时需要采取一系列隐私权益保障手段,如何有效地对保障用户基本权益成为微信图书馆运行中的工作重点。本文以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为研究对象,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相关理论基础,阐释了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内涵,剖析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特点,论述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规避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泄露的风险,通过对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模式和机制的论述,从法律政策、服务机构、用户素养和运行技术等四个维度揭示了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现存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加强法律政策保障、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用户素养和完善运行系统等维度提出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优化策略。

谢晶[9](2020)在《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中后期以来,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作品创作、传播和使用方式发生巨大变化。面对数字时代“海量作者、海量作品、海量授权”的复杂局面,传统着作权“一对一”交易和授权模式捉襟见肘,难以充分发挥效用。在这样的背景下,着作权人权利不断扩张,对作品的控制力空前强化,着作权保护与社会公众作品利用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激化,着作权法传统的利益平衡格局难以为继。互联网时代,权利保护重点范畴由复制权逐步向传播权转变,着作权法律体系亦由“控制复制”趋向“控制传播”发展。根据利益平衡原则,数字环境下着作权人不应当且不可能绝对控制作品传播,尤其在互联网如此发达且普及的背景下,更应默示网站经营者、数字出版商、社会公众等使用主体对作品有偿使用,从而缓解海量作品授权压力。着作权默示许可作为权利限制制度之一,其目的在于促使着作权人权利有效行使,在最小化限制权利人权利的同时,满足作品使用者对于作品授权的海量需求,重新平衡各方利益。为有效解决授权效率和成本矛盾,保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亟需从实现各方利益平衡的角度,构建我国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与此同时,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后,对于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相关条款尚未完全被确立。因此,在我国法律仍有待完善,国际立法仍在探索的背景下,对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构建具有着重大意义,不仅是对数字时代着作权许可困境的回应,亦为国际立法与国内修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需要强调的是,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不仅适用于数字环境,亦适用于传统环境。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因脱离了合同关系而对于解决着作权许可困境显现出更强的应对能力。从制度脉络分析可知,科技不断发展使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由传统环境向数字环境逐步演进,但无论是传统环境抑或者数字环境,两者理论基础具有同一性,再加之,两者之间的历史传承关系,完全抛却传统环境,单纯谈论数字环境既不合理亦不全面,故而,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必然会涉及传统环境,以此体现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独特性与优越性。本文以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制度溯源为起始点,分析法律内涵,以着作权默示许可概念阐释、法律特征、性质界定等基本内容作为研究基点。在论证建构方面,以法理基础、经济分析、利益平衡解释等维度对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正当性进行论证,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制度框架。在实践发展方面,对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立法与司法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探寻两大法系之间制度差异与契合之处,为我国本土化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第一章为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概述。文章以探寻制度溯源为切入点,详细梳理民法默示行为、合同法默示条款、知识产权法默示许可的脉络发展,体现出着作权默示许可对传统默示理论的承继与演变。随着时代推移,默示许可理论在传统着作权法领域内不断发展延伸,不仅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亦对原本合同关系进行解释修复,呈现出对合同的依赖状态。科技的进步促使环境及规则不断变化,传统环境下默示许可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特性已然无法解决各类网络空间问题,着作权保护与社会公众对于作品信息充分接触之间的需求矛盾不断激化。再加之,数字时代背景下因数字变革所产生的“海量授权”、传统授权交易成本高昂等一系列难题,为传统着作权许可带来新的挑战。而默示许可所体现的“选择—退出”机制以及蕴含的“可推定性”因素超越合同关系在网络环境中获得新的发展空间,显现出极强适应性和优越性,成为了数字环境中着作权许可难题应对的现实需求。第二章为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正当性分析。通过从法理基础、经济分析、利益平衡等视角论证默示许可正当性,以获得对其制度价值和功能的正确认识。从法理基础而言,数字时代信息自由空间的扩张,意味着着作权保护空间受到压缩,由此产生着作权保护与信息自由之间的失衡状态。互联网为信息自由提供便利的同时,亦须对着作权充分保障,构建数字时代法律新秩序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而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因独特弹性机制,成为信息自由与着作权保护之间冲突的调和之道。意思表示理论作为民法的重要基础理论,成为了默示许可制度的理论起点,其不仅体现为着作权许可是以权利人意思表示为核心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更体现为意思表示理论为默示法律行为所提供的重要支撑。信赖保护理论终极目的在于保护相关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信赖,从而有效维护交易过程中所显现的公平、安全与效率等价值。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通过保护着作权被许可人合理信赖,从而实现了交易公平与安全,有效促进了作品快速流通与转化。从经济分析而言,着作权与经济学密切相连,作品含有相应经济价值,更对着作权制度仅从经济学予以分析。法经济学更为注重法律制度为社会各界所带来的效益,须基于经济学效益原理从激励机制、交易成本理论及长尾学说等维度对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进行深入了解与客观评价。从利益平衡解释而言,技术不断革新导致数字环境下着作权与着作权保护过度扩张,且着作权限制持续萎缩,着作权法的内在利益平衡遭受严重损害,继而引起着作权法正当性危机,利益平衡不仅为着作权默示许可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亦在其制度运行过程中对此危机予以解决,充分实现了各方主体利益合理分配。第三章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域外考察。通过对域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比较分析,为构建我国默示许可制度提供宝贵的借鉴意义。默示许可制度踪迹在英美法系国家很早便已出现,并通过较为丰富的司法案例推动默示许可不断发展演进,最终形成了清晰的脉络历史与完整的制度结构。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更为看重法律的稳定性,加之其特殊的立法体例,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法官无法通过判例对着作权在数字环境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予以解决,故而大陆法系在默示许可制度方面的使用相对较为谨慎,且其对于数字环境中新问题的解决方式更多是从原有框架或采用民法基础理论角度出发,而非如同普通法系国家对默示许可适用突破边界进行有益探索。总体而言,大陆法系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仅散见于若干法律条文中,既未以专门制度规定形式出现在成文法之中,亦未在判例实践中得以演化发展。虽然两大法系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看似在立法态度、目标追求、制度形态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但仍存在契合之处,该契合点便是利益平衡,亦成为构建我国本土化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基本准则。第四章为数字环境下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现状检视。在立法方面,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在民法理论及具体规范中均有存在的依据,无论是前民法典时代《民法通则》第56条、《民法总则》第140条、《合同法》第10条以及《民通意见》第66条,抑或者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第140条、第469条,均对民事法律行为可采取其他形式作出规定,该其他形式毫无疑问包含默示。而在着作权立法中,若对条文规定进行仔细探究,仍能发现默示许可存在的踪迹,具体而言,在《着作权法》第25、35、42条文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7、8、9、10条文之中尤为明显。在司法实践方面,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在雏形准备、制度起步、发展突破、范围扩张等不同阶段发展演进,不仅对立法制度内容进行延伸,同时折射出立法中所存在的空隙与改进之处。进而言之,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在不同层面仍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在宏观层面表现为缺乏科学合理的逻辑体系,在中观层面显现出制度范围存在不合理性;在微观层面体现为配套措施不完善等,亟待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补与完善。第五章为数字环境下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构建安排。《民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从此步入“法典化”时代。在民法典时代背景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作为着作权领域一项富有弹性的许可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模式,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具体举措如下:在立法方面,以利益平衡原则为统领,对制度法律定位进行明确界定,制定科学合理制度框架。在司法实践方面,从现实需求出发全面细致进行制度设计,明确构成要件的同时,界定具体范围,并完善配套措施,尽全力维护和尊重作者及权利人利益,促进作品传播和利用,为实现利益平衡提供有效路径。通过构建本土化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以期破解我国当前海量授权问题现实困境,维护权利人与社会公众合法利益,实现数字环境下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向前发展。

潘霹雳[10](2020)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受网络环境的影响,图书馆服务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促进了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进一步转型。文章在分析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服务所拥有的现代化、多元化及个性化特征基础上,指出可以通过开展嵌入式学科服务、全媒体开放服务、社交载体服务及基于MOOCs的服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并提出了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服务模式优化的保障措施,旨在稳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传统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的创新服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传统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的创新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特点分析
    1.更加多元的信息资源
    2.读者个性化的阅读需求
    3.服务模式的转变
二、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读者对服务工作需求的转变
    1.服务内容需求
    2.服务方式需求
三、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面临的压力
    1.社会激烈的竞争压力
    2.信息技术压力
    3.读者多种服务需求的压力
四、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模式的转变策略
    1.转变图书馆服务工作理念,提升服务工作质量
    2.强化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促进服务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3.注重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地提升
五、结束语

(2)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方法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服务工作的特点
    (一)丰富的文献资源类型。
    (二)图书馆服务对象的社会化。
    (三)多样化的图书馆服务方式。
    (四)图书馆服务的读者中心化。
二、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方法
    (一)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的强化。
    (二)面向社会提供读者服务。
    (三)图书馆服务内容的丰富。
    (四)读者个性化诉求的满足。
    (五)网络参考咨询工作加强。
三、结语

(3)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2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图书馆资源缺乏竞争力
    2.2 图书馆工作人员思想落后
    2.3 图书馆服务难度增大
    2.4 图书馆安全隐患增加
3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的创新探索
    3.1 图书馆资源管理创新
        一是坚持共享。
        二是重视特色。
        三是重视信息使用价值。
    3.2 图书馆馆员管理创新
    3.3 图书馆服务管理创新
    3.4 图书馆安全管理创新
        第一,实体书安全管理。
        第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4 结束语

(4)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我国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的着作权问题
    (一)我国有关公共数字图书馆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司法实务中公共数字图书馆所面临的问题
二、着作权限制制度对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过程中的影响
    (一)公共数字图书馆与着作权限制制度的关系
        1.历史渊源与发展
        2.公共数字图书馆与着作权限制制度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着作权限制制度在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适用的重要性
        1.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是利益平衡的体现
        2.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促进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良性发展
三、我国公共数字图书馆适用着作权限制制度存在的困境
    (一)现行着作权限制制度不适用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
    (二)在我国着作权法中合理使用情形的规定缺陷
    (三)在数字环境下法定许可制度的缺失
    (四)技术措施阻碍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五)利益平衡呈现出失衡状态
四、国外立法经验分析与借鉴
    (一)美国的立法经验
    (二)德国的立法经验
    (三)俄罗斯的立法经验
    (四)澳大利亚的立法经验
    (五)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五、完善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的建议
    (一)合理使用制度应当采取综合主义立法模式
    (二)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作品合理使用的范围
        1.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可数字化复制的范围
        2.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数字化复制的目的
    (三)在法定许可制度中创设公共数字图书馆的特殊规定
    (四)建立数字文献资源统一授权使用模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5)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一、大学生网络话语失范现象频现
        二、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薄弱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缺乏
    第二节 研究价值与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价值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信息
        二、素养与素质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
        四、教育支持
第二章 研究综述
    第一节 信息素养的内涵发展
        一、媒介素养
        二、数据素养
        三、网络素养
        四、信息素养
        五、小结与讨论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政策文本研究
        一、时代性标杆:《布拉格宣言》和《亚历山大宣言》
        二、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研究
        三、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政策研究
        四、小结与讨论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理论研究
        一、基于境脉理论视角的研究
        二、基于学习者特征理论视角的研究
        三、小结与讨论
    第四节 文献述评与研究框架
        一、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启示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三、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第三章 研究设计与方法
    第一节 研究思路与设计
        一、研究问题
        二、研究对象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思路
        五、研究路线
    第二节 测量工具编制
        一、问卷编制的步骤
        二、大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评价指标
    第三节 调查数据搜集
        一、问卷预测与检验
        二、正式问卷的施测
        三、调查对象概况
第四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总体特征分析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构成表现
        一、大学生信息理解能力
        二、大学生信息选择能力
        三、大学生信息运用能力
        四、大学生信息评价能力
        五、大学生信息反思能力
        六、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
    第二节 小结与讨论
        一、大学生受信息影响大但规范意识较弱
        二、大学生信息依赖性强但选择能力较弱
        三、大学生信息获取以网络为主但工具运用能力较弱
        四、大学生接收信息质量参差且评价辨识能力较弱
        五、大学生信息反思意识不强且反思行为较少
        六、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不足且缺乏主动性
第五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教育支持分析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影响因素
        一、个人特质与信息素养教育
        二、外部环境与信息素养教育
        三、讨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维度影响情况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困境
        一、信息素养教育支持重视不够
        二、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不足
        三、信息素养教育教育支持体制机制不完善
        四、信息素养教育政策大学供给不充分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的关系
        一、大学生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的互动模型
        二、分析与讨论
第六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基本思路
        一、教育模式从外促到内生
        二、教育环境从泛化到专业
        三、教育主体从单主体到全维度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原则构想
        一、教育模式的个性化、精准化原则
        二、教育环境的专业化、规范化原则
        三、教育体系的系统化、长效性原则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实施路径构想
        一、以内生为核心,实现大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自我支持
        二、以大学为重点,提升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以网络为依托,优化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制机制
        四、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治理生态圈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创新与价值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6)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一、大学生网络话语失范现象频现
        二、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薄弱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缺乏
    第二节 研究价值与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价值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信息
        二、素养与素质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
        四、教育支持
第二章 研究综述
    第一节 信息素养的内涵发展
        一、媒介素养
        二、数据素养
        三、网络素养
        四、信息素养
        五、小结与讨论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政策文本研究
        一、时代性标杆:《布拉格宣言》和《亚历山大宣言》
        二、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研究
        三、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政策研究
        四、小结与讨论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理论研究
        一、基于境脉理论视角的研究
        二、基于学习者特征理论视角的研究
        三、小结与讨论
    第四节 文献述评与研究框架
        一、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启示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三、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第三章 研究设计与方法
    第一节 研究思路与设计
        一、研究问题
        二、研究对象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思路
        五、研究路线
    第二节 测量工具编制
        一、问卷编制的步骤
        二、大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
        三、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评价指标
    第三节 调查数据搜集
        一、问卷预测与检验
        二、正式问卷的施测
        三、调查对象概况
第四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总体特征分析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构成表现
        一、大学生信息理解能力
        二、大学生信息选择能力
        三、大学生信息运用能力
        四、大学生信息评价能力
        五、大学生信息反思能力
        六、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
    第二节 小结与讨论
        一、大学生受信息影响大但规范意识较弱
        二、大学生信息依赖性强但选择能力较弱
        三、大学生信息获取以网络为主但工具运用能力较弱
        四、大学生接收信息质量参差且评价辨识能力较弱
        五、大学生信息反思意识不强且反思行为较少
        六、大学生信息创造能力不足且缺乏主动性
第五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教育支持分析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影响因素
        一、个人特质与信息素养教育
        二、外部环境与信息素养教育
        三、讨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维度影响情况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困境
        一、信息素养教育支持重视不够
        二、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不足
        三、信息素养教育教育支持体制机制不完善
        四、信息素养教育政策大学供给不充分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的关系
        一、大学生信息素养与教育支持的互动模型
        二、分析与讨论
第六章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
    第一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基本思路
        一、教育模式从外促到内生
        二、教育环境从泛化到专业
        三、教育主体从单主体到全维度
    第二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原则构想
        一、教育模式的个性化、精准化原则
        二、教育环境的专业化、规范化原则
        三、教育体系的系统化、长效性原则
    第三节 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的实施路径构想
        一、以内生为核心,实现大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自我支持
        二、以大学为重点,提升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以网络为依托,优化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支持体制机制
        四、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治理生态圈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创新与价值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7)关于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积极影响
    1.提高了知识信息的传播效率
    2.拓展了读者服务的范围
二、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现状和问题
三、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策略建议
    1.树立网络管理意识,体现少儿服务针对性
    2.提高图书馆基础管理能力
    3.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4.建设电子阅览室,促进服务多样化
四、结语

(8)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二、问题提出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五节 研究创新点
第二章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相关基础
    第一节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基本概述
        一、微信图书馆的内涵与特征
        二、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的内涵与隐私泄露形式
        三、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内涵与特征
    第二节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二、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可行性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模式与机制研究
    第一节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模式
        一、用户隐私信息合理使用模式
        二、安全隔离模式
        三、私密浏览模式
    第二节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机制
        一、管理机构监督机制
        二、用户隐私管理机制
        三、用户服务反馈机制
        四、隐私权益保障评估机制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现存问题
    第一节 基于法律政策的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现存问题
        一、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法律内容不完善
        二、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政策的缺失
    第二节 基于服务机构的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现存问题
        一、微信图书馆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微信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理念缺失
        三、微信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素养薄弱
    第三节 基于用户素养的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现存问题
        一、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意识的匮乏
        二、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能力的不足
    第四节 基于运行技术的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现存问题
        一、微信图书馆运行系统存在漏洞
        二、微信图书馆网络安全的防御能力不足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优化策略
    第一节 基于微信图书馆法律政策强化的用户隐私权益保障优化策略
        一、完善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微信图书馆隐私权益保障政策
        三、健全微信图书馆隐私权益保障体系
    第二节 基于微信图书馆服务体系完善的用户隐私权益保障优化策略
        一、制定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服务章程
        二、强化微信图书馆服务职业道德观
        三、提高微信图书馆内部人员素养
        四、完善微信图书馆内部的隐私保护制度
    第三节 基于微信图书馆用户素养提升的隐私权益保障优化策略
        一、强化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的意识
        二、提高微信图书馆用户保护隐私的能力
        三、提高微信图书馆用户的维权素质
    第四节 基于微信图书馆运行系统完善的用户隐私权益保障优化策略
        一、完善微信图书馆系统内部安全机制
        二、强化微信图书馆系统外部风险防御能力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9)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小结
    第三节 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学术创新与不足
        一、学术创新
        二、学术不足之处
第一章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概述
    第一节 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溯源
        一、民法领域:默示行为
        二、合同法领域:默示条款
        三、知识产权法领域:默示许可
        四、着作权法领域:数字环境下默示许可对合同关系的超越
    第二节 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法律内涵
        一、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基本含义
        二、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性质
    第三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与相关制度辨析
        一、数字环境下默示许可与法定许可:功能适用与价值对比
        二、数字环境下默示许可与合理使用:制度之困与破解之道
        三、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与专利当然许可:功能阐释与关系分析
    第四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所面临的新形势
        一、数字环境下着作权许可困境
        二、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现实需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第一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法理基础
        一、信息自由:默示许可的权利体现
        二、意思表示:默示许可的理论起点
        三、信赖保护:默示许可的价值追求
    第二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经济分析
        一、激励机制:作品创造与公众接触的经济驱动体现
        二、交易成本理论:“选择—退出”机制契合经济学效率要求
        三、长尾学说:数字产业变化语境下的授权模式改革
    第三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解释
        一、着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解析: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维护
        二、数字环境下着作权正当性危机与默示许可:消弭与契合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域外考察
    第一节 英美法系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演进——以美国为例
        一、美国传统环境下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
        二、美国数字环境下的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
    第二节 大陆法系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演进
        一、德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演进
        二、日本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演进
        三、其他国家(地区)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发展演进
    第三节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比较
        一、两大法系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分野
        二、两大法系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契合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数字环境下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现状检视
    第一节 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立法现状
        一、《着作权法》中的“默示许可”条款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着作权默示许可
    第二节 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司法实践发展
        一、雏形准备期——以关东升诉道琼斯公司案为例证
        二、制度起步期——以三面向公司诉金农公司案为例证
        三、发展突破期——以北大方正诉广州宝洁案为例证
        四、范围扩张期——以特殊领域着作权系列侵权纠纷案为例证
    第三节 我国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不足
        一、宏观层面:立法宗旨与发展方向相对模糊,缺乏逻辑科学的制度体系
        二、中观层面: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所涵盖领域不尽合理
        三、微观层面:认定标准不够明确,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数字环境下我国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应然安排
    第一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构建基础
        一、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本土化架构设计
        二、坚持以利益平衡原则为统领
        三、厘清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法律定位
    第二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具体设计
        一、明确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构成要件
        二、界定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具体范围
        三、构建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的配套措施
    第三节 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立法修改建议
        一、《着作权法》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二、《着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实施条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致谢

(10)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的特征
    1.1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更为现代化
    1.2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更为多元化
    1.3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更为个性化
2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服务模式的优化与创新
    2.1 嵌入式学科服务模式
    2.2 全媒体开放服务模式
    2.3 社交载体服务模式
    2.4 基于MOOCs的服务模式
3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服务模式优化的保障措施
    3.1 确保读者信息的安全
    3.2 设定统一的数据信息标准
    3.3 强化图书馆智慧馆员的培养工作
4 结语

四、传统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的创新服务(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转变[J]. 师美然. 兰台内外, 2021(34)
  • [2]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方法探索[J]. 王文平. 办公室业务, 2021(20)
  • [3]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 都宜. 造纸装备及材料, 2021(09)
  • [4]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D]. 朝木日力格.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5]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D]. 罗艺. 华东师范大学, 2021(02)
  • [6]大学生信息素养及其教育支持研究[D]. 罗艺. 华东师范大学, 2021
  • [7]关于网络环境下少儿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分析[J]. 沈悦彤. 兰台内外, 2021(08)
  • [8]微信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益保障研究[D]. 谢尚均.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9]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D]. 谢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10]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服务模式优化研究[J]. 潘霹雳.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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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传统图书馆的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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